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具体要求,搭建警民沟通桥梁,畅通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决定自年12月6日至年12月25日开展局长、所长“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局长接待日”
由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黄建华接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接访的,由分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负责接访);
接访时间:每月5日、15日、25日8:00—18:00;
接访地点: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联系-
二、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所长接待日”
由辖区各派出所所长负责接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接访的,由派出所其他所领导负责接访):
派出所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西安派出所
所长
和国华
古城派出所
所长
和迪生
束河派出所
负责人
杨凌志
祥和派出所
所长
徐嘉
金山派出所
教导员
和积云
七河派出所
所长
萧强
金安派出所
所长
何永康
大东派出所
所长
木长江
531
金江派出所
所长
和永松
接访时间:每周五8:00—18:00
接访地点:各派出所设置的所长接待场所或窗口
三、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大接访”活动接访内容
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主要接访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职务行为提出的咨询、建议、求决问题;对公安机关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现象提出的投诉问题;对辖区治安状况提出的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来访须知
1.来访群众可提前通过拨打分局及各派出所联系电话进行预约,以便更好的安排接访工作;
2.来访群众需携带身份证等身份证件,携带相关信访材料;
3.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信访事项应由本人提出,因年龄和身体等原因可以由1-2人陪同;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来访群众应当遵守信访相关法律法规,遵从接访人员的安排,遵守现场接待规定,有序信访。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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