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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汇

来源:丽江市 时间:2019-3-18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2名,其中:鼠疫预防控制1名(招男性);疾病预防控制1名。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3月5日至3月8日期间,到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联系-)。3月12日9点到大理大学招聘会现场或3月15日上午9点到昆明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注:3月12日大理大学招聘现场招聘满员,则3月15日昆明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取消)。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复审。

(4)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报名)。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拟聘人员体检前一个星期必须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成立紧缺急需人员招聘工作组。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从玉龙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紧缺急需人员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能力测试。

1、在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进行专场岗位能力测试,所有考生现场测试结束后,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2、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开考。

3、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分,最低控制分为60分。并按成绩的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2、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现场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44号和丽市人〔〕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求具备执业准入资格的新聘用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文件规定办理。

联系

玉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监督

玉龙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

玉龙县卫计局

年3月5日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文件要求,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现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范围

1、历史教师1人,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一本师范类专业),有学位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人员(年1月1号以后出生),云南省户籍。

2、生物教师1人,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一本师范类专业),有学位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人员(年1月1号以后出生),云南省户籍。

三、教师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需在年8月20日前持学历、学位证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自行前往丽江市一中办公室进行报名、初审和资格复审。报名时间:年3月11日—3月17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一中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老师:,和老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资格复核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以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才能开考。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本次招聘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考试内容

测试方法:每位考生书写一节课教案(占30%)、上一节40分钟的教学课(占40%)、结构化面试(占30%),满分为分。

3、考试时间

年3月21日

4、考试地点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的规定。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采用由学校和丽江市教育局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经一年试用期考核,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七、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监督小组如发现违纪问题,可及时宣布终止面试或取消违纪考生的面试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号)执行。如遇临时的突发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处理。

咨询

和老师:

监督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年2月25日

医院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解决医院部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医院自身发展需要和提高卫计系统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医学事业,有较好的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优质的服务态度;

(七)医院和科室管理,勤奋好学,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主人翁责任意识;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年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时间:年2月15日—3月31日。

(二)招聘地点:“双选会”期间将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设现场报名点;医院、医院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体现医院给予通知;也可直接到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报名。其它院校毕业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通过现场综合测试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综合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一对一或多对一方式进行面谈,总分为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现场综合测试,现场综合测试在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点设现场综合测试点。测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规培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现场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现场综合测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报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丽江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受聘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聘用为医院正式在职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与医院其他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

(二)有规培合格证及执业医师证的人员,与医院签订8年以上合同,分两次给予10万元的生活补助,试用期满,转正时领取5万元,第二年再领取5万元。

(三)在医疗服务中有突出贡献,自觉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深受群众赞扬的,专业学科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44号和丽市人〔〕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新聘用人员在8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6号)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

医院人力资源办:-

监督

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年公开

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为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缓解目前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规定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年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年3月15日—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直接到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由学校汇总,材料统一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备案。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通过岗位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录用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与应聘岗位招聘人数分学科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未达3:1比例时,经请示同意后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采用讲课+说课(以高中现用相关学科课本为依据,现场抽取岗位能力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岗位能力测试时间为1小时(即备课30分钟,讲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总分为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在华坪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招聘单位全程参与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后不予递补。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现场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六)审批

现场综合测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报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丽江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44号和丽市人〔〕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学校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6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6号)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文件规定办理。

联系

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办公室:13911223

监督

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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