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顶楼的小和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楼顶漏了,找了半年了,小区里没人肯凑钱修……这边的杨先生也遇到问题,家住4楼的他头疼了:小区电梯老化故障频出,又过了保修期。电梯迟迟没有修,只能停用。业主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消防设施设备老化、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小区排水设施堵塞等等。这些问题都不是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解决。那这笔钱究竟有什么用途?怎么用?
对于很多人来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概念还是比较模糊的,那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它和每个业主息息相关。看一张图,你就懂了!
近日,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关于举行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根据《物权法》、《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公告全文如下: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物权法》、《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对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听证会拟定于年9月3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一)听证参加人(25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代表11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聘请公正机构监督)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邀请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参加。
2.物业经营者代表3人。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3.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3人。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3人。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5人。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5人)
听证旁听人5人,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未被选为听证参加人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名额不足的,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于年7月12日至7月2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向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采访报道听证会的书面申请,由市住建局确定采访报道媒体名单。
四、业主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本次听证会共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中的业主11人。业主可于年7月12日至2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向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报名的具体方式
1.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2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人员,请从丽江市政务网站下载《丽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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