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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充实丽江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队伍,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话务员4名。
(二)招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为人诚信,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4、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丽江市(含县、区)户口。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楼人事科(丽江市古城区祥和丽城太和西路),联系-。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明、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医院进行。
五、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含法定休息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元(含六险)。聘用合同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备注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编制,经面试聘用后,采用社会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并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市工商局人事科:—
监督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
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
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招聘方案丽江市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由于学校规模扩大,教师编制缺口较大,在招生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难以维持正常教学。为保证学校能正常开学,我校拟在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丽江市应晚届大学毕业生中以招聘的方式进行补充10名教师(编外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0名教师:初中7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历史1人、生物1人);小学3人(语文2人、英语1人)。
三、招聘范围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丽江市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需在二级甲等以上。
6.身体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及其他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学校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须提交《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
3.每个公开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可以进行差额或等额开考、调整或者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4.报名时间:年8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报名地点:实验学校办公室,联系-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面试。以现场问答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职业素养、教学方法和教师基本功等进行打分考核。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体检。组织录用编外教师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要求,由市实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招聘录用人选,按相关程序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招聘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经聘用后签订合同,待遇详情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监督
招聘编外教师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招聘录用全程由市教育纪工委进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丽江市实验学校年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党工委、教育纪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3)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方案中未明确的事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商定,并报市教育党工委、纪工委相关人员同意后实施。
(来源于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丽江市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责编:解晓宇和宝其曹金莲杨俐娜
统筹:赵丽军编审: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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