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古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结合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因地制宜,协调各方力量,率先在全市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古城区对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住院有困难,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乡(镇)卫生院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查床、治疗及护理,并记录服务过程。目前,第一批家庭病床患者已办理出院手续,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年6月,古城区共录入全国健康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10户、36人。全区5个卫生院启动农村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建床22张,累计住院天,其中已办理结算业务有18人,发生住院费用.61元,次均费用.49元;基本医保报销减免.24元,报销比例达到96.98%;医疗救助.40元;个人自付费用共计.37元;个人实际自付比例仅为3.02%。目前,古城区卫生计生局已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在脱贫攻坚万专项经费中列支家庭病床服务个人自付费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负担。
古城区卫计局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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