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游客购物数量少,一导游以言语威胁、辱骂的方式强迫32名游客购买螺旋藻。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民警辗转重庆、四川等地数千里,维护游客权益。5月31日,导游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元处罚,旅行社及组团人已由丽江市旅发委处理。
5月16日,重庆晨报报道了4月中旬廖女士等人参加重庆海外旅业集团公司推出的“西山之旅—昆明、大理、丽江双飞6日游”,并在丽江被导游“阿灿”强制购买螺旋藻一事。丽江市市委、政府及市公安局领导获悉重庆晨报对此事件报道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旅游警察支队调查处理。旅游警察支队接到指令后,于当日立即联系当事人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了解后,以行政案件受案初查。5月17日,支队对涉事导游、组团人员及“雪域东巴”螺旋藻购物店相关人员调查后,确认报道中的旅行团成员系重庆、四川等地的游客,随即成立了由副政委董国才为组长的专案组,并分为两个工作组赴重庆、四川等地调查取证。
千里取证5月19日,董国才带领第一工作组开车沿攀枝花一线赶往四川省,对眉山市洪雅县的7名游客、乐山市夹江县的2名游客进行调查取证。第二工作组于5月20日从丽江出发乘飞机赶往重庆,对5名重庆籍游客、5名成都籍游客调查取证。22日晚,两组工作组人员在成都会合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为进一步完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连夜开车赶往四川省绵阳市安县,对安县的6名游客继续调查取证。此次调查取证工作共历时8天7夜,行程多公里,办案组顺利完成了25名参加“西山之旅—昆明、大理、丽江双飞6日游”游客的调查取证工作。
经旅游警察支队查明,导游“阿灿”于4月27日以导游身份带领重庆、四川籍游客的旅行团在丽江古城“雪域东巴”螺旋藻购物店进行购物时,因游客购买螺旋藻数量较少,就以言语威胁、辱骂的方式强迫32名游客购买螺旋藻,其中12名游客违心的以每袋元的价格购买了12袋“雪域东巴”牌螺旋藻,共计消费元。
导游“阿灿”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于5月31日给予导游“阿灿”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元,旅行社及组团人已由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处理。
通讯员:段鸿钧编辑:高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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