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丽江市 >> 丽江市车站 >> 正文 >> 正文

招标信息云南丽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

来源:丽江市 时间:2018-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7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库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丽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Z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丽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丽江市中心城区,包括古城区、玉龙县城、新团片区、南口工业园区和西山片区五块区域。

1.3.项目授权主体:丽江市人民政府。

1.4.项目招标实施机构: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规模:从年—年期间,共建设全长.50m的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其中,干线综合管廊.9m,支线综合管廊.40m,缆线管廊.20m。

1.6.建设期为5年。

1.7.本项目总投资为.14万元。

1.8.特许经营权年限:22年(不含建设期5年)。

1.9.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EPC(项目总承包)模式。由政府授权的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全过程一体化运作。项目建成运营后,由市政府授权项目公司向入廊单位收取入廊费和管廊日常维护费。若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和日常运营维护费,由丽江市财政以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给予补贴。运营过程中,(1)若当年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当年摊销的投资成本和日常运营维护费,政府方不参与项目公司经营利润分配;(2)若当年经营收费超出摊销的投资成本和日常运营维护费,政府方有权获取项目公司利润分配。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按约定的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投资人退出。

2.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融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2.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2.2.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必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

2.2.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未三证合一的则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资质条件:

2.3.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融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入滇登记手续;

2.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职能不得重复;

2.4.财务要求:

2.4.1申请人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年~年年末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0亿),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4.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年均资产负债率≤85%;

2.5.业绩要求:近5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采用EPC、BT、PPP等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以联合体提出申请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以作为申请人业绩,业绩可以累加。

2.6.信誉要求:

2.6.1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

2.6.2在过去三年中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受过云南省内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所承担项目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处理(强制性标准)。

2.7.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拟派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EPC、BT、BOT、TOT、PPP等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8.其他要求:

2.8.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2.8.2诉讼及履约:在过去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

2.8.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申请人自行查询,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有效期须包含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或出具时间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

2.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9.1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职能不能冲突;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变更;

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申请人组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2.1)、(2.2.2)、(2.6)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2.2.1)、(2.3)、(2.4)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满足第(2.5)项要求。

6)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否。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综合得分达到85分的,通过资格预审,推荐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7月28日至年8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北京皮肤病专科医院
中科是白癜风联合诊疗中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jiangzx.com/ljscz/2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