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继续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丽江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人。
1.年龄35岁以下;
2.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电脑操作能力和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及性别要求:丽江市户口、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12月18日至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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