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教育局党组关于
在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内容提要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机关的自身建设,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副科级干部的方式,对局机关部分空缺副科级职位进行补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人数和岗位
公开选调副科级干部5名:
其中: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副科长1名;
督导室副主任1名;
学校体卫艺科副科长1名;
财务基建科副科长1名;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1名。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各县(区)在职副科级干部。
三、公开选调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岗位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能严格遵守各项政治和规章制度;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民主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踏实;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副科级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经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
(二)资格
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1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同职级人员只能报相同职级岗位(实职);
5.财务基建科岗位人员必须有从业会计资格证,并在主办会计岗位上履职3年以上,有基建管理工作者优先;
6.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问责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选调岗位要求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起草文件、讲话稿和会议材料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由市教育局在本局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并发函到各县(区)委组织部,请县(区)委组织部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
(二)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以报考一至三个职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情况。
2.报名时须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丽江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机关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通知复印件各1份。
4.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最低不得低于l: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党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并征求报名人意见后可以进行合并、差额开考、核减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5.报名时间:年10月15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末不休息)。
6.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和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合格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
七、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由市教育局党组指定的考评小组负责,每个考评小组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公开选调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
(三)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各为80分、20分,总计分。
(四)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基本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奖励情况、履职情况、实践经验、岗位匹配程度等(另附业绩评价表)。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党组组织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七)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讨论决定。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要求,由市教育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选调人选,按相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审批。
(八)公示。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第一纪工委与市教育纪工委进行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执行。
丽江市教育局党组
年10月13日
(注:具体事项请参照丽江市教育局白癜风怎么引起的白癜风诊疗康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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