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学勇,副主任和金贵、杨冬春、和永华,秘书长洪耀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贡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左顺文,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职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题。听取了古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古城区年地方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古城区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会上,彭丽、张良芳二位同志作了任前见面发言。会议还书面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古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古城区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区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有关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和晓兵同志的辞职申请。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议题。随后,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举行联组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汇报。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古城区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古城区年地方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和晓兵辞去古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议案、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和学勇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2号
年9月27日,经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彭丽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杨晓瑛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晓梅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和丽新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邱卫东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和正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康立新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7日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年9月27日,经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张良芳为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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