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年2月3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对全市交管业务窗口部门的部分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安排,将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暂停相关业务
01
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科目一)、场地道路驾驶(科目二)、实际道路驾驶及安全文明常识(科目三)考试预约及考试工作。(已预约考试成功的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业务,不计入考试次数累计。对学习驾驶证明已接近临界期的,由车管所妥善处理超期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听从安排。)
02
暂停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和满分教育学习窗口受理,以及所涉及的科目一、科目三考试预约及考试工作。
03
暂停全市车驾管社会服务站业务办理。
二、调整相关业务
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全面开通网上交管业务,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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