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以及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省厅交警总队《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措施落实,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于11月20日安排专人组成测评组,对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福慧路路口、玉龙县青龙南路、永胜县凤鸣路妇幼保健站路段、华坪县迎宾路狮山路口、宁蒗县万格路粮贸街路岔口城市道路“六率”(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数据进行了抽查测评和实地测评,现将11月份全市城市“六率”测评指标结果公示如下:
辖区
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
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
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
古城区
91%
95%
89%
67%
95%
95%
玉龙县
90%
90%
85%
65%
95%
93%
永胜县
86%
89%
83%
65%
91%
92%
华坪县
83%
89%
81%
66%
90%
92%
宁蒗县
82%
86%
83%
65%
91%
91%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技术指标是文明交通程度的重要体现,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测评结果,找准重点,精准施策,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遵守交通信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汽车时,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经过人行横道时停车礼让行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20日
编辑:安亚雯
审核:王石泉
终审:董宏
采写:警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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