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两客一危”车辆交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大队对辖区12家“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了一次“清分清违”行动。
一
总体情况
3月1日至3月20日,经查询,大队共发现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违法未处理15起,其中有4起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有2起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接打电话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有7起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有2起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出相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等制度监督不到位,驾驶人遵法守纪、文明行车情况不稳定,安全风险依然较高。
二
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企业名单
一
旅游客运企业
1、丽江云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2起,其中有2起已处理未交款)。
2、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杉旅游汽车分公司(1起)。
二
公路客运企业
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高快客运分公司(2起,其中1起已处理未交款)
现将3月份车辆违法未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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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违法已处理,请自行忽略此信息。
采写:杨学光
编辑:甜甜
初审:杜磊
终审:和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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