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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丽江史上最严整治电动车

来源:丽江市 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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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电动车已经成为交通运输和代步工具的生力军。不可否认,它方便快捷。但在其背后,也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改装车,它们已经变成了丽江头号“马路杀手”,特别是年初电动车车事故频发,看着数据小编也是惊呆了!

1、数据说明辖区电动车保有量高达多辆

年城区电动车保有量辆左右,

年0辆左右,

年近辆。

年1月3日起,大队开始对辖区电动车落户上牌(即“古电”号牌),

年4月1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改发全省统一号牌(即“云P”号牌)。

截止年4月13日,大队共为辖区4.3万余辆电动车落户上牌(其中古电号牌辆、云P号牌辆其中载货三轮车辆),培训电动车驾驶人6万余人次,目前大队辖区(含玉龙县辖区经常行驶到城区的)电动车保有量辆左右。

2、安全形势涉及电动车的事故频年1月至今,大队辖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起,平均每天有5起交通事故是涉及电动车的,其中死亡事故4起,造成4人死亡,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50%以上,在以上4起死亡事故中,有2起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1起负全部责任,1起负次要责任。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根据公安部(公交管办〔〕号、公交管()号)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公交发[]号)的文件要求,大队将于年5月1日起在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对象

大队辖区内行驶的电动车辆(两轮、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等)

整治时间

年5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

整治重点

1、电动车未按规定办理落户上牌手续、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超载、违法载人、驶入禁行路段、擅自加装雨棚货架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依法进行处罚。

2、除已挂牌的载货三轮车外,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车(载人、载货三轮车,封闭式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违反的直接扣留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3、使用其他电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拼装、改装电动车,从事载客营运,醉酒或吸毒后驾驶电动车的,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4、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丽江城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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