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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升旅游城市服务质量。经古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60名男性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一)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开展城市管理等工作,劝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40周岁。
(四)户口:丽江市户口。
(五)优先条件:退伍军人;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一)报名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到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西路19号古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6张;退伍军人持退伍证,有驾驶执照报名人员持驾驶执照。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真实合法,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古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联系人:何炳菊和佳梅;联系-,。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面试、体能测试和复试三个部分。
经面试、体能测试和复试合格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续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1月日
责编:和宝其曹金莲杨俐娜
主编:张丽瑶编审:梁国宏李刚杨丽
监制:段成坤闵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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