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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在全省各州市中率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

来源:丽江市 时间:2021-4-14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进展情况通报》,至6月4日,丽江市在全省各州市中率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工作。自5月4日起,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6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工作。经筛查,我市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因病致贫家庭户(占45.0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因病致贫人口人(占17.82%)。

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工作,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核实核准患病家庭、人员和病种,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管理数据库,更好地为实施精准健康扶贫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自开展筛查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原书记罗杰、市人民政府市长郑艺分别指示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扶贫办、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求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印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方案》,抽调人员,整合力量,开展入户筛查,务必做到不漏户、不漏人,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时限完成筛查工作任务。

筛查工作主要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45个重点病种、48个次要病种以及对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单次就诊费用或年累计超过元的贫困人口进行筛查登记。为高标准完成好筛查工作任务,市卫生计生委迅速组织名市、县、乡干部开展因病致贫筛查政策业务培训,并随即展开工作。但在前期工作中,全市普遍存在推进缓慢、工作组织不力、识别不精准等问题,为此,省扶贫办对我市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为加快推进筛查工作,市扶贫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派出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指导,并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通过督查,因病致贫筛查工作得到了各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均认真担负起筛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抽调扶贫工作队员、基层医生和熟悉村组情况、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人员,组成筛查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入户排查、体检等方式深入村、组、贫困户家中开展疾病筛查工作,认真填写《贫困人口疾病筛查登记表》,并在省扶贫办、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时限内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疾病筛查信息录入了“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率先在全省16个州市中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筛查和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根据筛查后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患病人口基础信息,在市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力开展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的医疗救助帮扶工作,为因病致贫人口早日脱贫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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