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录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
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名。其中:幼儿园名、义务教育普通岗16名、高中名、特殊教育学校24名。招聘任务完成后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应招尽招。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四类人员可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
3.各级学校招聘博士毕业生;
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开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五)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六)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元/人,以上补助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幼儿园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高中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在丽江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各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照《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4.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白色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照片要求大小为10KB-30KB,照片高度为-像素,宽度为90-像素。考生应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建议由专业照相馆采集照片,并按照片规格制作电子版照片上传。若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符合相关要求所导致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录用各环节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应将身份证(人像面)、毕业证或书面承诺、学位证或书面承诺等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6.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为正常使用报名系统,建议使用IE6.0到IE10.0版本浏览器或安全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8.考试费用。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笔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无需缴纳笔试费。
(四)资格审核
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分别组织对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专项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1.笔试时间: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说明:详见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
5.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年6月17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
需要查分的考生,在年6月18日12:00前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1.面试时间:年6月20日—21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市直学校的考生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面试;报考县(区)考生由县(区)教体局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面试。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区)教育体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专项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察委、各县(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的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联系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玉龙县教育体育局-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
宁蒗县教育体育局-5525
监督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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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丽江市岗位需求表
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3.云南省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笔试考试说明
年5月22日长按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丽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
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6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3.网上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5.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元(50元/科,共2科)。
8.报考人员可于年6月8日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
9.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年6月10日9:00至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10.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6)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报考。
(7)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博士毕业生可免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丽江市内,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通知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分。
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年6月20日-21日。
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
四、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各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执行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格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有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执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
监督-(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2.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5月22日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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