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坚决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向丽江市公安公安局古城分局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2、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3、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5、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6、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7、对矿产资源强行霸占、私挖滥采、垄断开采、强行控制以及为获取非法采矿利益煽动群众聚众闹事,非法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
8、由黑恶势力控制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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