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古城景区停车场管理混乱、分区不明显、缺乏生态化处理等问题。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5日下午2点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并向古城及周边缓冲区的各停车场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研古城停车场管理的有关通知》。
《通知》对各停车场提出了以下6点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停车场须知》、《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将有关岗位责任人姓名照片、营业执照、收费标准要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和明显位置上。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擅离职守。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按规定和标准收费,不得在节日或黄金周期间擅自抬高收费价格。
3.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车位情况,做到合理布署,周密安排,防止车辆被盗或人为破坏,确保停车安全。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5.停车场(库)内要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停车场安排有关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在停车场(库)和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相关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会议要求各停车场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届时将采取随机差、跟踪查两种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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