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学勇,副主任和金贵、杨冬春、和丕煜、和永华、秘书长卢朝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伦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和学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题(草案),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提前发行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议案;书面提交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提前发行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亮光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提交了关于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提交了关于调整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建议的说明;书面提交了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辞职申请;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议题,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提前发行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议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周开举、元正中、杨丽荣、杨胜辉、李锡胜、洪建忠、杨伟、张利丰、木艳莹辞去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此次会议还决定了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及议题建议,并发布公告如下: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24号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年2月25日至28日在古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古城区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古城区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月18日
图/文:古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根玉
责任编辑:和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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