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机构整合方案》。
会议认为,整合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妇幼保健和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的关键之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丽江建设的必然选择,两机构整合对于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
会议明确,以“精简、高效、职责统一、职能完善”为原则,将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有人员、资产、债务、职责进行整合,组医院,加挂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牌子,医院进行规划和建设。机构整合后,丽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附属设施、室内装修等医院为单元进行建设。
新组建医院设编制床位张,医院改革范畴,薪酬制度仍然坚持“两个允许”和“一年一定”的原则,执行薪酬总量下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并落实同工同筹。财政补助坚持“一类供给、二类管理”的原则,在保医院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医院六大类投入由财政、发改会同卫健部门按照城市医院综合改革既定政策给予专项补助。
会议要求,要高标准、严要求、医院的机构整合,力求使机构整合达到1+12的效果;要搞活人事、薪酬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编制备案制对于缓解编制压力的作用,用好、用活编外人员;要构建体现劳务技术价值、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机构整合后续事宜,争医院早日执业运营。
(文: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与体制改革科徐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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