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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先争优促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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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丽江旅游城市特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和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标全国全省先进,着眼跨越式发展,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实现公安服务管理工作提档、提速、提效,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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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塑造良好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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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任务、履职标准、管理机制、服务流程,规范执法执勤和服务的动作语言。教育引导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质高效服务,塑造良好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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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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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基本服务设施。在服务区设置服务台、宣传栏或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便办事群众咨询、查询。在等候区,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供办事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放置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样本,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保持完好有效。在工作区,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逐步安装服务评价器、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方便群众评价和监督。年7月31日前,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年12月31日前完成永胜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法治思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冷硬横推”顽症痼疾,坚决杜绝“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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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首接“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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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确各单位在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办证、办事等工作中的首接责任,尽快建立健全首接责任制和分流移交机制。第一位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办证、办事的工作人员是首接责任人,担负着首接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先行受理,及时移交或者将群众引导至有关承办人员处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负责对所受理事项的处理、后续跟踪反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场明确告知,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对管辖有争议,可能属于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管辖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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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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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本地户籍(包括本省异地)出入境证件区县窗口受理上传“2日完结”,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核审批“2日完结”,力争将市级办理时限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
7.在我省获得“友谊奖”、“彩云奖”的外籍人士,可按需申请办理1-5年有效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8.办理全国异地(不包括新疆、西藏)出入境证件区县2个工作日内受理上传,出入境管理支队当日发函协查,并在收取协查回函当日审批完结。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
9.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在1日内办结。
10.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业务在1日内办结。
11.办理驾驶证境外换证、注销恢复等业务只需考试科目一的,按照本人要求安排考试。
12.申请驾驶证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内安排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仪式,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及实习标志。
13.身份证领取时限统一缩短至30天,其中“绿色通道”缩短至15天,同时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14.在现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凭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社保证明、缴税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或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可自愿申领《云南省居住证》,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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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拓展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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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车辆较多的单位,需集中办理车管业务的实行上门服务。
17.推行手机短信告知提醒服务,实行重点事项“六必告”: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前必告,驾驶证注销、降级前必告,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前必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必告,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必告,驾驶证临界降级必告。
18.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市、县级公安机关设置的社会服务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的服务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19.全面推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聘请人民调解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
20.规范古城、玉龙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事权,将古城主城区、玉龙雪山景区和机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调整到属地县区,全面承担起辖区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和车驾管业务,提升服务群众效率。
21.下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权限,进一步指导县区网安大队将网吧审批下放到辖区派出所审核和管理,提升效率,方便群众。
22.推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可到属地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制度,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发《备案证》,无须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和发证。
23.下列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项目由所在地消防大队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1)二、三级汽车加油、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2)依照国家标准达不到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教师公寓房。
(3)建筑高度小于24m,建筑总面积不大于㎡,不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4)建筑总面积大于㎡小于㎡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5)地下车库面积大于㎡小于㎡且总建筑面积小于00㎡的非高层住宅。
24.下列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项目由所在地消防大队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消防备案抽查:
(1)建筑总面积小于㎡的地下商店及其他地下人防工程。
(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丁、戊类生产、储存类建设工程;
(3)一、二、三类地上汽车库。
(4)属于消防支队验收备案抽查权限,且经支队抽查合格的工程的再次装修、改造。
25.建立信用评定促进境外人员体系化管理制度,在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和基层公安机关境外人员实有人口管理中,实行常住境外人员和涉外单位“日常走访+信用等级评定+签证签发时限”机制,不断挤压管控“盲区”,实现签证受理到辖区派出所的“闭环式”管控,有效提升全市涉外管理整体效能。
26.三义、泸沽湖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提供7×24小时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乘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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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让群众办事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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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部门对群众办理的有关事项,提供办事指南提示单,明确告知、指导群众完备所有办事手续,并在提示单中注明咨询电话。对群众仍有疑问或者手续不全的,予以一次性明确告知,确保群众第二次不因工作人员告知不全面、不准确而影响办事,尽量不让群众跑第三次。对确因政策法规原因不能办理的,书面告知群众,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28.本市户籍群众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提交身份证原件;申请赴台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申请人,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29.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办出入境证件。
30.凡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全国异地),可凭身份证、居住证就近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凡属丽江市户籍的群众(市内异地),可凭身份证就近到全市任意一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31.推进机动车登记便民服务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开办机动车注册业务。
32.推进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以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鼓中队、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期纳中队为试点,逐步在交警中队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缩短服务覆盖半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33.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34.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服务,在云南省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均可自主选择全市安检机构进行年度检验。
35.进一步规范派出所证明出具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范派出所证明出具工作,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含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
36.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实现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社区民警工作中要主动了解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公安机关的办证办事需求,经核实确因身体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需求转达至相关窗口单位,窗口单位民警在五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
37.取消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8.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39.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40.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41.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咨询热线电话,统一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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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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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在“丽江公安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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