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信访接待事项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丽江市、古城区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01
来信信访
请将控告书、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到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如下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3号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编.
02
网上信访
请登录中国检察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jiangzx.com/ljsly/6996.html